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两个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委会,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总体安排,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将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成立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活动的开展,承担部分宣传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相关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系列宣传活动。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5月底,市组委会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各区县、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一是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宣讲团赴各区县开展宣讲活动,并制作发放学习读本,学习读本电子版在百度网盘下载。二是各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安委会要组织在各行业领域和辖区内开展宣讲活动。三是各中央在渝企业和市属重点企业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区县、各行业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将举办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县要同步在广场、园区、企业、场镇等区域举办咨询日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宣讲、有奖竞猜、安全体验等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参加并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现场接受群众举报。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企业举办主题文艺晚会。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通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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