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我们在行动

督导调研人员仔细检查

应急管理部督导调研组赴新疆督导

督导调研人员深入企业现场检查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应急管理部组建后,高度重视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完善法规规定,推动规范化管理,强化对新增品种和重点品种的管控,督促做好源头流向管控。近日,应急管理部专门派出督导调研组赴新疆督导调研有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本报特推出专题,报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的工作成效。
6月11日至15日,国家禁毒委委员、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率领督导调研组,赴新疆开展危险化学品联系指导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督导工作。
这是应急管理部成立后部领导第一次带队赴新疆督导调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是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对新疆禁毒工作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一次“中考”。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会见了督导调研组,自治区政府两位副主席先后全程参与督导调研工作,自治区和兵团分管领导向督导调研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督导调研组每到一地,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都进行工作汇报并参与督导调研,还要求将督导检查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王浩水讲话等及时进行整理,限期落实,抓紧整改隐患。
短短5天,督导调研组先后到乌鲁木齐、阿克苏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别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及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先后到8家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调研和指导工作。
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据统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6641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28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企业267家、剧毒品生产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30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41家,其中生产企业10家、经营企业131家,涉及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产品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5家、经营企业1171家,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有11家,无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监管、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标准,做到等级明、标准清。2017年7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了《兵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兵团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将企业分为高风险企业、较高风险企业、中风险企业和一般风险企业,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示,严格安全监管。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自治区规范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报送标准,摸清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底数,从企业载明产量、主要流向、产品类别、年度购入量、销售量等方面,规范了信息报送标准;在兵团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系统配合协助公安部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互通情况,形成了合力。
尽管自治区和兵团做了大量工作,但新疆危化品安全监管、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据悉,2017年,自治区危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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