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近期,重庆市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不深入,主要表现在相当部分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现象仍未有效解决,一些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储存超量、堆放超高及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为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现就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严格打表、做实做细,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核查及确认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产条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坚决做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许可,不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不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必打击、严处罚,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有效防范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安排
工作范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总仓库、分仓库)、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重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零售点。
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全面排查清理整治不符合安全条件设置、违规违法经营问题,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居民楼设置在同建筑物内及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的问题。
(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仓库(含分仓库)未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设计及建设,超量储存、超高堆放和堵塞通道,分仓库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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