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重庆市“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一、2月份打非情况
2月份,重庆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98起,行政罚款7.891万元,警告教育386人,治安拘留35人。
烟花爆竹方面,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83起,(其中查获非法销售137起,非法储存141起,非法运输105起);各种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13333件,罚款6.315万元,治安拘留35人,警告教育383人。
危险化学品方面: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5起(非法销售3起,非法储存3起,非法运输9起),没收各类危险化学品20.66吨,罚款1.576万元,警告教育3人。
二、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到区县暗访摸排。
今年以来,市打非办在以往“三个3”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在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张贴了“两张海报”,全面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2月以来,市局共收到2封举报区县的违规违法举报,并安排专人进行实地排查。一是派专人赴万州区对举报信中反映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和打非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查证群众举报信中提及的零售点非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以及私自经营非法产品等问题。经市打非办人员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查实,暂未发现有举报信中的情况。二是按照应急管理部转办线索,落实专人暗访渝北区王家镇、石船镇部分经营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经执法人员实地核实,暂未发现该区域有违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
三、加紧重点时段宣传,增强新闻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市打非办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大力推广“打非”常识和举报奖励办法。时值打非高潮时段,市打非办积极联系中央、市级媒体多次对我们打非工作以及典型案例进行推广。一是积极协调新华网联合应急管理部开展新春走基层系列采访栏目组,以荣昌区的“打非”工作为载体,2月10日,在新华网上刊登了《打非的“三个火枪手”》的报道,全面反映了荣昌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二是协调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记者于2月13日至14日,将秀山县2018年及春节以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采访,并深入到烟花爆竹销售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烟花爆竹检查站等地进行了实地探访。2月15日下午15:19分,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以《重庆秀山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为题,专题播出了长达2分19秒的专题新闻,新闻内容客观真实的反映出秀山县”打非治违”工作在市打非办领导下取得的不错成绩。
四、积极落实禁放工作的有关要求,助推《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顺利实施。
按照市政府领导在《关于专题研究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的批示指示,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助推《条例》顺利实施,实现了“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一是我局针对《条例》生效至春节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条例宣传方案,确保禁放新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去年12月底,未雨绸缪,分别召开主城区、渝西片区烟花爆竹禁放风险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区县应急部门积极抓好《条例》实施相关工作;三是排查清理,全面掌握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底数。四是在条例实施前即1月底,全面完成禁放区内的35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关闭工作,妥善处置从关闭零售点回收的67674件烟花爆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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