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强化危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全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精神,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全面推进实施。重点突出对液氯、液氨、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储存场所等监管薄弱环节的排查,生产、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的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整改和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全面、准确地掌握辖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情况,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相关企业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全面升级改造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建立健全自动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实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对达不到有关要求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深入开展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各区县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督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以防雷、防静电、防泄漏、防汛、防倒塌、防火灾爆炸和动火、密闭空间、高处等特殊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狠抓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高温汛期的生产安全,为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市政府安委办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对企业自查走过场、区县检查走形式、落实整改不到位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对事故单位予以顶格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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