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7·2”中石油输气管道燃烧爆炸事故的通报
来源:本站
查看:173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 晴隆县“7·2”中石油输气管道 燃烧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17年7月2日9时50分,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的中石油输气管道发生泄漏引发燃烧爆炸,当天12时56分现场明火被扑灭,事故造成8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危重4人、重伤8人、轻伤23人)。经初步分析,当地持续降雨引发公路边坡下陷侧滑,挤断沿边坡埋地敷设的输气管道,导致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事故性质待调查后认定。 事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
我们专注EHS 只为您的高效工作关注“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免责声明:本网站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