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整改国安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第3督导组对重庆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督导组对重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也指出了少数区县、部门和企业在推进大检查中存在工作部署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到位、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到位、企业大检查不到位、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切实抓好大检查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重庆市采取四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一是做好方案的再完善。市政府安委办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进一步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各区县政府、各市级部门根据大检查要求补充新的内容,作出相应安排部署。各企业及时优化大排查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是狠抓问题的再排查。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安委明电3号要求,针对政府层面四项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大检查重点内容,制作检查清单,督促区县部门开展检查;各企业根据部门检查内容,分别制定岗位、班组、车间(部门)、厂长(经理)“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对表排查,严格整改。
三是坚持执法的再强化。市级和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集中力量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进行处罚。四是做好氛围的再营造。全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舆论氛围营造。企业建立职工对隐患的举报奖励机制,各级政府建立社会监督制度。
同时,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广播、新媒体、固定专栏、标语等载体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负面典型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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