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现场督导煤矿安责险事故预防工作
4月24日,按照《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 渝煤发〔2017〕35号)工作要求,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政法处、财务处有关负责人深入中汇国际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现场督导煤矿安责险事故预防工作。
督导组认真听取了中汇国际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2017年—2018年度重庆煤矿安责险事故预防机构设置、专家聘请、日常管理、企业需求、工作实效等有关情况总结介绍,仔细查看了事故预防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专项资金使用等内列档案资料。随后,专家就年度事故预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2018年事故预防工作计划推进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2017年—2018年度煤矿安责险事故预防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企业基础管理、责任险推进、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也得到了各煤矿企业的认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认同,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督导组要求,一是事故预防机构要对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和《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2号)文件认真研究找准差距,结合重庆实际提出办法措施,抓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事故预防专家团队要进一步优化、合理配置、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等问题;三是事故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为企业提供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的保险服务,让煤矿企业满意、让政府部门放心;四是各方要坚定信念,把工作谋划转化成实际行动,把事故预防一件一件事情细化做好,从而有力推进年度事故预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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