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试用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查看:242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711

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

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企业的职业健康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社会关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氛围初步形成。

但是,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于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材、化工等30余个行业领域,“十二五”期间新发职业病特别是新发尘肺病报告数仍呈上升趋势,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基础薄弱。职业病危害底数不清,法规标准、信息监测、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监



我们专注EHS 只为您的高效工作关注“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免责声明:本网站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